尊敬的钢银会员:
为了更好地回馈客户,近期公司对积分商城系统进行升级改版,敬请期待。元旦后至上线前,积分按新的《积分规则》(见附件)执行。
根据会员要求,新上线后的积分商城将会上线新的兑换礼品,同时推出积分玩游戏等抽奖环节。为了更加有序、高效的服务客户,在礼品兑换过程中增加了手机验证码功能,请广大客户提高账户安全意识,防止积分被任意兑换。
敬请各位相互转告,感谢您在过去对钢银的支持和信赖,祝您2015年元旦快乐!新年如意!
特此公告。
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2014年12月30日
附件:
积分规则
第一条 为回馈钢银钢铁现货交易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平台”)新老用户的支持,提高用户体验,现将本平台积分体系做出以下调整和规范,特制订《钢银积分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本规则”)供活动参与者参照执行。
第二条 自2015年1月1日起,本平台所有关于积分的情况说明以本规则为准,原有的《钢材超市积分细则》和《个人积分规则》同时作废,不再执行。
第三条 关于积分
3.1 自2015年1月1日起,超市会员不再获得积分,交易所得积分归属会员用户,且新获得的积分不再用于抵扣货款,只能用于在积分商城兑换礼品或者抽奖,详见《积分兑换规则》。
3.2 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个人积分累积到2015年用户积分账户。
第四条 适用对象:本平台所有用户
第五条 积分获得途径:
5.1新注册用户获得2分;
5.2每日登陆获得1分,且只有每日的首次登陆可以获得登陆积分;
5.3买方用户集市交易成功1吨=1分,订单状态显示“交易成功”方可获得积分;
5.4买方用户超市交易1吨=10分,并按合同交易总量取整来计算获得的积分,以钢银结算确认收款完毕获得积分;
5.5卖方用户挂牌成功获得1分,且只有每日首次挂牌可以获得积分,超市挂牌和集市挂牌可以分别获得积分;
5.6通过积分商城抽奖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。
第七条 积分可以累积使用,每个自然年的12月31日自动清零,如遇规则调整,平台会提前公告。
第八条 积分不能兑现,不可转让。
第九条 兑换
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自由兑换积分商城上现有的库存商品。具体兑换方法以平台公布的实际兑换比例为准,本平台有权利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兑换比例。也可以用积分抽奖,抽奖的过程中可能会获得积分或者奖品。
第十条 兑换的商品或者奖品
为实物或者虚拟物品,包括卡、积分、平台组织的活动(如旅游等)等,兑换的活动根据情况可能需要用户额外支付有关费用。
第十一条 兑换订单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生效,一旦审核不可更改,未审核订单随时可以取消。
第十二条 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包括抽奖兑换的奖品,属于对用户的回馈行为而非交易,所以不提供发票。
第十三条 本平台积分商城中的商品图片,仅供参考,请以实物为准。
第十四条 积分使用时间:除特别说明外,客户可以选择任何时间进行兑换或者抽奖。
第十五条 邮寄:订单一经审核,由本平台工作人员定时统一安排平台礼品的邮寄。由于采购周期不定,一般一个月内可以收到所兑换或者抽奖获得实物商品。
第十六条 兑换时请正确填写邮寄地址,由此造成的误寄或误收等由本人负责。
第十七条 退换货
各类积分商品,除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外,恕不允许退换。如所兑换的商品,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本身有瑕疵时,您可在签收日起的3日内与本平台工作人员联系,超过 3天将不予受理。退回时,请务必保留原包装、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,退货过程中产生的运费由客户自行承担。请退换货前联系工作人员确认。
第十八条 积分专属本平台,只能在本平台积分商城使用。
第十九条 积分是本网站对用户行为的记录数据,不构成用户资产。
第二十条 对于恶意赚取积分的用户本网站视情节,有权采取清零所得积分,关闭用户账户等惩罚措施。
第二十一条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留对积分商城回馈活动解释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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